养老频道 > 新闻动态 > 正文

拍手叫好 电信诈骗老人将从重处罚

2016年12月21日  来源:健康时报网    转载

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规定,电信诈骗老人学生、致人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十种情形,将酌情从重处罚。

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以诈骗罪定罪

《意见》进一步统一了数额标准和数额幅度底线标准,规定电信网络诈骗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而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都可被定为诈骗罪。

诈骗老年人等十种情形将被重罚

《意见》规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额达到相应标准后,具有十项情形之一的,予以从重处罚。

包括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提供诈骗“剧本”以诈骗共犯论处

电信网络诈骗一般是多人犯罪,此次《意见》明确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为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提供银行卡或手机卡、提供“伪基站”设备、提供互联网接入或者支付结算、提供场所或者交通等帮助行为的,以诈骗共同犯罪论处。

《意见》强调,被告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但他人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或者他人无偿取得诈骗财物,或者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或者他人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司法机关将一律依法追缴。

(责任编辑:欧阳泽鸿 )

相关推荐

文章关键词:

老年人洗澡后不应立马喝水 老年人如何正确喝水

有些老人由于口渴,洗完澡后立马要接水喝,殊不知,这样会对健康不利。详细>>

老年男性 如何保护前列腺健康?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年轻健康,但是谁也阻挡不了时间的流失,年龄的增加,让很多老人搜到疾病的困扰,尤其是前列腺增生,已到了冬季天气寒冷,尿频、……详细>>

老糖友的运动守则

初冬已经来临,很多人都会不自觉增加食量,就容易肥胖。对于患有糖尿病的老年人来说,这样就难以控制血糖。所以在寒冷的冬天,糖尿病患者更要慎重……详细>>

老年人如何看待自己性生活 扫清老年性生活的2大障碍

人们往往难以想像晚年的男子和女子仍然有性情感、性要求和性关系。毫无疑问,陈腐的文化观念对造成这种错觉起了很大作用。青年人普遍持有的那种否……详细>>

明明白白度晚年更快乐 老年人常做四个小动作健康长寿

不少老年人喜爱郑板桥“难得糊涂”的字幅,有的悬于墙上,有的摆在桌前,有的挂在嘴边,作为轻松度晚年的“座右铭”。平时遇到谈不拢的话题,理不……详细>>

专家答疑肌肉拉伤后多久才能继续运动?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专家在线解答网友疑惑

曾春 副主任医师

擅长:关节运动损伤、关节退行性疾病的治疗。 [详情]